成果汇报:曾德雄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学文化研究所所长
1.报告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一项推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传承华夏文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奠基性工程。对广州城市发展而言,本土传统文化特有的开放包容、经世致用、务实善变的精神,以及革命和爱国传统,蕴含了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是城市软实力的活水源头。依托文化复兴注入的强大活力,则将有益于广州显著强化其国际文化汇聚和辐射中心的功能,大幅提升城市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创造力,为当代岭南文化全球化传播创造重要战略机遇。
2.报告指出,机遇与挑战往往相伴相生,当前广州在文化传承领域正面临着一系列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广州正面临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体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需要更包容的文化气度来适应这种多元复杂的环境;二是历史文化名城遗产的传承活化方面,规划的格局和视野不够宏大,推进措施还有较大改善空间;三是对外文化交流面临瓶颈,“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文化传播的基础环境薄弱,交流形式方面仍不免流于简单、直观。
3.报告倡议,实施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应从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岭南文化资源特色、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通过实施项目驱动战略,精心组织实施如下五项行动,以此丰富传统文化内涵,激发传统文化的时代活力:
行动一:以德化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将广州城市文化、革命历史、改革开放先进经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系统性、立体式的研究阐发,深化对价值观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分阶段开展诚信广州建设工程、科研诚信建设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程、传统文化核心价值普及阐释工程、核心价值观“五进”工程、广州“好人”示范等专项工程。加强家庭公益性活动的组织性与参与度,增强公益性美誉度和传播示范效应。注重融入,善用新型传播媒介机制,全方位、多样化、弥漫化、立体式、沉浸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行动二:固本开源,保护利用广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
抓住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契机,探索城市文化遗产的资源化利用。要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基础上,围绕土地、物业、资金、机构、及融资配套出台一批针对性政策,以此对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保护与有机更新、传统业态调整与招商引资、环境维护与历史建筑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引导区域内文化资源的有序利用。要尽快编制广州历史城区及单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广州历史文化街区整体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代表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划,明确各区域规划要点、功能模块和发展路径。要引导历史文化街区活化与城市更新、商贸旅游、教育培训、休闲体验、社区生活融为一体,在逐步还原岭南民俗风韵和历史文化氛围的同时,注重开发新的文创业态和文化消费市场。
行动三:多措并举,推动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
要适当引入现代工艺,通过市场的集聚和现代流通手段,使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得到传承,产品和服务得到推广。要完善非遗保护的数字化管理制度,联合市内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及有关高校,借助其专业研究能力,共同建设市非遗数据库、非遗网站及常态化的虚拟展厅,形成立体化保护体系。要搭建广州重点非遗项目的数字博物馆、展览馆,对非遗项目所涉及的历史流变、传承人档案、传播方式、制作工艺、所需材料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转换,以活态文化的方式展示非遗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精髓。
行动四: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文艺创作生产向高峰迈进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要构建精品文艺创作的“四架马车”,重点做好影视作品创作规划、音乐龙头品牌培育、戏剧作品生产及美术事业发展。要扩大扶持资金规模,形成完善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资金扶持长效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创作投入机制及剧目招商机制,形成文艺创作主体全开放、扶持对象不设限的立体式资金保障模式。要健全项目牵引机制,抓好主题规划,研究制订广州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中长期规划。
行动五:民心相通,推进广州文化在交流融合中发展
扩大对外文化开放交流是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交流、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大机遇。要以南太平洋岛国、东盟、东非洲国家列为重点交流地区,稳步开拓蓝色海洋交流通道。做好交流规划,组织学术机构、文化院团和文博单位,精心策划一批具有广州特色、国际表达、创意融合的对外文化合作项目。要扩展文化贸易,培育文化交流的市场机制。对接海内外高端文化贸易展会,打通境内外合作通道,将当代最前沿、最时尚的文化产品、文化成果引进来。要探索差异化合作机制。正视合作模式、合作领域的差异,分类施策,提升合作的整体效果。
4.为顺利推进广州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在五项行动的保障措施方面,本报告建议:
要努力构建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积极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各项文化传承活动,增加市民参与传承体验和互动内容,传播广府文化传承信息。要推进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委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要探索文化传承的社会参与模式。制定《广州城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公众参与办法》,明确公众参与的业务范围、参与形式、参与程序。将公众参与上升为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的制度性程序。要推广第三方绩效评估。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的应用,将参与文化传承项目的法人机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项目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强化对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