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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汇报:蔡进兵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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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广东金融业对外开放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研究
2018-04-17  来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新时代,一系列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正在加速落实,金融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大幅度放宽,外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更加高效便捷。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和实验区,在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也将做出新的重要贡献。广东金融业在我国金融业开放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创造了众多的“全国第一”,体现了广东金融“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胆识。为助力促进广东金融业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本研究梳理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历程,对广东省金融业开放发展的历史进行了系统总结,并结合最新发展实践提出了广东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及其实现路径,同时也力图为我国金融领域扩大开放提供更多有益的政策建议参考。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得益于“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独特省情和人缘地缘优势,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广东金融业顺势而为,主动作为,鼎新革故,励精图治,为中国金融开放勇开风气之先,取得了瞩目成就。广东金融业在受益于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实力迅速壮大,同时也积累了大量风险。经过上世纪90年代末、20世纪初的大力整顿,金融乱象大幅度消减,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省内各金融机构经营总体稳健,金融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本世纪以来,广东围绕“金融强省”建设目标大力发展金融业,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持续提升。2017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6850.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7.62%;全社会融资规模达2.21万亿元,占全国的九分之一。新型金融业态蓬勃发展,组织体系不断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影响力不断提升;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金融实力不断增强,已成长为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在第24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位列全球金融中心城市排名中广、深分别列第12位和第19位。金融开放逐渐推进。最近几年,落户广东的外资金融机构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末已有来自18个国家或地区的46家外资银行机构在广东(含深圳)设立了264家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领跑全国,截至2017年末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金额13.87万亿元。以自贸区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持续加强,截至2016年末广东共有港资银行营业机构178家;截至2017年末广东自贸区入驻金融类企业7万家,居全国自贸区首位。虽然广东金融业体量庞大,一些主要金融指标领跑全国,但金融业仍然大而不强。广东现有外资金融机构数量相对较少,特别是独立法人及外资金融机构直属机构数量少;金融市场不完善,限制了外资金融机构在本地参与金融活动;国际性金融人才不足,不利于金融业持续发展等;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仍不够合理,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也仍然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压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研究在梳理归纳广东省及我国金融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历史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内部分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先进作法及经验启示,提出广东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1+2+3+X”总体思路:首先广东应把握金融业发展新趋势,力争抢先落实国家金融开放政策,切实推动政策落地,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在此基础上,“1”是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发展为重点,创新落实CEPA协议,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2”是根据省内各地发展实际,有选择、有区别的推进各地金融业开放发展,重点发展深圳和广州两大核心城市;“3”是以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为核心平台,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创新广东金融业开放发展新举措。“X”是完善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积极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债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期货市场、资金交易市场等,夯实广东金融扩大开放基础;搭建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多样性金融市场、金融交易平台和金融体系,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鼓励金融业健康有序“走出去”,践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扩大广东省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影响力。


围绕金融对外开放总体思路,广东推进金融业开放发展,具体实现路径包括:一是积极推动国家金融措施落地,加快将国内各自贸区成功经验复制到全省;二是穗深港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全球金融中心,深入推进大湾区内金融机构协同、金融市场对接、金融产品互认、金融基建互通、金融人才互动;三是以进一步扩大开放加速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引导各类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集聚广州,做大做强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四是强化金融创新提升深圳金融业全球地位,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将深圳建设为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创新中心;五是以广东自贸实验区为引领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三大自贸片区金融业错位开放发展,推动投融资便利化;六是积极吸引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广东,加快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构建高质量的金融组织体系;七是通过探索金融资产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整合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等手段打造交易活跃、服务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八是进一步优化金融开放发展环境,加强法治化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九是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共同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金融监管风险防范,确保监管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