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攀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南方日报 2024年10月18日 作者:闫志攀
2024年10月15日是广州第四个“营商环境日”,也是广州明确提出“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目标后的首个营商环境日。我们要深刻认识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政策意涵,看清楚过去的改革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第一,深刻认识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的理论逻辑,弄明白“为什么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综合运用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各方面原理,坚持系统观念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力支撑,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理论和方法论持续创新。广州奋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走深走实,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在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层面高度自洽,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核心引擎是制度创新,动力目标是推动产业发展降本增效,实践抓手是通过集成式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进阶旨向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第二,深刻认识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的历史逻辑,弄明白“往哪个方向改”。自2018年以来,广州迭代实施营商环境1.0到7.0改革,既有传承,即均是围绕企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关键突破。也有创新,具体体现在三大转变:一是从普惠性营商环境转向产业营商环境。在通过立法和制定部门规章巩固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广州正探索从延链、补链、强链、市场供给、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和政策传导角度搭建产业营商环境平台,制定产业链政策清单;二是从“以评促改”转向以评促建、增强内生动力。难以通过量化指标衡量的基础制度建设将是政策迭代演进的新进路,广州将改革重点放在降低成本、激发活力上,强化统筹谋划和资源配置,构建更完善的改革体制机制;三是从“对标达标”转向“立标创标”。广州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深水区”,正从“跟随式”改革向集成化、品牌化的引领性改革进阶,成为标准的制定者和引领者。
第三,深刻认识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的现实逻辑,弄明白“为了谁而改”。广州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要积极回应重大时代命题与实践要求:一是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塑造有助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三是不断提升产业厚度、链条广度、投资强度、创新深度,助力实现“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四是创新跨境贸易监管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区域产业协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助力广州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四,准确把握广州产业友好型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意涵,弄明白“怎么改”。一是增强改革系统性。强化全市统筹,制定全市统一的顶层设计与行动方案,突出改革属性和牵引作用。在每年制定年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择机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加强政策储备,提高政策延续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政策工具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分布比例,充分考虑每一阶段的目标、特征、任务与评价标准,一体推进需求端、供给端、环境端各方面政策的优化提升;二是增强改革整体性。营商环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强化整体推进实现重点突破,又需要加强基层示范引领实现点面结合。鼓励地方探索,通过“微改革”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强化督查激励,鼓励因地制宜,形成更多单项冠军和标杆区域;三是增强改革协同性。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将营商环境相关事项纳入其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改革联动,提升基层改革能力,将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务服务改革、市场监管改革等紧密结合,形成联动效应。推进改革融会贯通,推动政策体系向以企业为中心转变,统筹企业主体地位和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柔性政策体系,提升企业参与度,创新柔性监管模式。优化监测评价机制,统筹日常无感监测和年度综合评价,根据指标进展滚动迭代评价体系,调整极值指标。
(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2024GZQN87)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闫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