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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佳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庄德栋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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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佳 庄德栋:推动广东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2024-09-09  来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4年9月2日  作者:陈旭佳 庄德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了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的重要论断,并从战略高度谋划如何“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从国家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的层面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推进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为国有资本布局国家亟须或紧缺、具有较强基础支撑作用、以高产业控制力为典型特征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赛道赋予了新使命、描绘了新蓝图。

 

得资本者得天下,得创新者聚资本。高度聚集的国有资本,是广东高新科技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的血脉和生命之源。得益于广东早期对国有创投机构的敏锐度与支持,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广东国有创投行业如今已蔚然成风,涌现出粤财控股、深创投、深重投、深圳资本、鲲鹏资本、广州产投、广州基金、广州金控等一批在业界颇有口碑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其身上具有独特的“广东”烙印,锻造独具一格的“广东模式”:灵敏的市场嗅觉、紧跟国家战略主线、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存在明显“硬科技”偏好、对市场波动具有较高容忍度、注重投资长期回报,在各自细分领域形成一套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投资经验,练就出“硬核”投资本领。

 

事实上,广东国有创投机构市场化程度高,长年深耕于具有产业链核心环节控制力、原始创新成果、关键核心技术等处于价值链高端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张深度陪伴、赋能高新科技企业穿越周期韧性增长的投资理念,有力促进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高新科技企业实现多个从0到1的技术突破,助力创新型“明星企业”向阳而生,由此诞生了一批诸如比亚迪、广汽埃安、粤芯半导体、深南电路、汇顶科技、立讯精密、华大基因、迈瑞医疗、汇川技术、优必选等“明星企业”,在国内创投行业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力。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广东是国有创投机构的发源地之一,不仅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性创投条例,成立了千亿级政府引导基金及天使母基金,并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体制机制方面在全国先行先试,通过国有创投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科技型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由此吸引了大量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云集,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管理基金数量、管理规模均居全国各省份前列,不断夯实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本支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一过程中,广东为国有创投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环境,让“募、投、管、退”各个环节都畅通无阻,其做法独具一格,引领全国风气之先。

 

下一步,进一步推进广东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中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的重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本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破局,以新一轮国有资本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主线,以找准市场需求、遵循产业逻辑为基本前提,以创新国有资本战略性投资方式为重要抓手,以制度设计、创新引领、市场作用发挥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带动社会投资、引领产业发展、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成长、推动先进生产力质态形成的关键性作用,为新时代新征程广东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国有资本动力。主要对策包括以下4方面:

 

一是探索创新国有资本的中长周期考核机制与激励机制。针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具有的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见效慢的特点,研究试点在国有创投机构实行分类精准考核、适时调整返投政策、优化提高让利比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通过设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正向激励政策,探索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模拟持股、国有私募基金跟投、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强化国有创投团队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绑定团队与国有资本之间的利益,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信义义务,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二是设立国有资本直投基金,创新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生成机制。研究设立省属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项目直投基金,对我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进行政府直投,其设立和出资遵循“项目先导”原则,即直投基金设立需建立在已有一定拟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基础上,且基金的缴款进度需与项目投资进度挂钩,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采取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票减持、减少资本、解散清算等方式,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实现退出,形成培育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本接力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与产业资本畅通循环,进一步拓宽国有创投资本退出渠道。

 

三是持续完善新兴产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由政府、国企牵头,联合社会资本,改变以往“大而全”的运营模式,参照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做法,以“一个产业,一支基金”为原则,在我省类脑芯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氢能与新型储能、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等“硬科技”细分领域新赛道,建立以“产业聚焦、策略清晰、市场运作”为原则的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体系,重点支持产业主题突出、项目储备优质、内外资源丰富的子基金管理人,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通过轮动投资、接力培育等资本手段,支持科技链、创新链的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细化各项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干、鼓励试错,科学运用“尽职免责”等风险经营管理理念,推动建立国资创投机构投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对国有资本运作“尽职免责”的概念范围界定、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尽职免责”的类别及标准,给出程序合规性要求,划定免责底线,让国有资本敢投、能投、愿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以及没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布局规划,且在“符合民主决策程序”“经过充分论证和尽职调查”“严格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情形”“没有谋取个人私利”等前提条件下,对于国有资本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的情况,可考虑适当给予尽职免责或从轻、减轻定责。

 

文/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旭佳;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庄德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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