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15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于2021年8月20日向市社科院送达《审计报告》(穗审投资二报〔2021〕3号),指出存在未按规定将上年结转预计数列入年度预算、资金在项目间调剂未报财政部门核准等问题。市社科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穗社科〔2021〕52号),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相关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将上年结转预计数列入年度预算问题
经审计指出后,市社科院于2022年编制部门预算开始,已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于2021年11月18日印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穗社科〔2021〕86号),对预算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预算责任和绩效责任“双约束”。
二、关于资金在项目间调剂未报财政部门核准的问题
经审计指出后,市社科院根据年度支出预计情况,科学制定下一年度资金支出预算,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做到项目资金预算使用方向有详细规划,确需调剂使用的,由部门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