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1]17号)将于2026年11月26日到期。为确保政策延续性,更好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结合近年来试点工作业务实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上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使《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10月21日下午在珠江新城三银大厦举行《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陈旭佳受邀参会并作交流发言。

在论证会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详细介绍了《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与内容。在专家论证发言环节,与会专家立足各自研究领域,围绕《管理办法》的目标定位、修订背景、政策目标等建言献策。陈旭佳所长结合近年来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的业务实际,就如何优化制度设计、提升缴存便利性、更好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据悉,此次共有5位专家参加论证会,分别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为财政金融研究所跟踪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动态,做好房地产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供稿:财政金融研究所)